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學者:ECFA簽署 應訴諸國際人權標準




在公審會否決了ECFA公投案之際,一群關心ECFA對台灣主權與人權衝擊的法學教授以及人權律師舉辦了研討會。他們認為,無論簽ECFA與否,政府應先考量主權和人權的問題,並把人權歸納在談判的條款當中,訴諸國際人權標準。

學者認為台灣在考量與中國經濟合作的同時,應同時保障人權不被妥協。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吳志中:「因為中國對台灣它有領土野心,它想要併吞我們,所以在這樣所謂的自由貿易區裡面,所簽下來所造成所有的制度裡面,這個裡面中國對我會有特定的目的來處理。」

人權律師童文薰以香港為例,在簽署CEPA後迅速內地化,最明顯的就是中共公安恣意越界抓捕,人權指標大幅倒退。

人權律師童文薰:「現在台灣跟中國走的這麼近,事實上香港這一塊它也不需要在繼續表演下去了。所以現在廣東的警察已經越界,直接到香港抓人,一國兩制根本已經不存在了。」

童文薰表示,ECFA裡甚麼都有,就是沒有人權,而人權問題正是台灣人民最需關心的議題。

人權律師童文薰:「那擺進去有沒有用,以我對江陳會幾次的協議,我自己的觀感,我是認為也是沒有用的。」

學者認為兩岸經貿議題將衍伸出工作權、健康權、社會安全等人權議題,應訴諸國際人權標準。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在台灣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要中國也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同時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用國際的人權標準來,整個作為台灣跟中國不管是任何交往的人權標準。」

與會者呼籲政府和中共簽署ECFA前,應先注重人權條款,不僅是台灣企業與勞工的後盾,也促進中國人權。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凱文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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