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法輪功控告《聯合報》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


∼ 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 李洪志 先生自1992年起在中國公開傳授的高層次修煉法門。李洪志 先生要求法輪功學員們以「真、善、忍」為標準,著重提高心性,義務教功不收費用。在中國大陸短短數年間口耳相傳,修煉者近億。正法弘傳,修者日眾。而1999年4.25開始,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政府以各種誣蔑構陷的理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全面的殘酷迫害至今。2006年國際人權律師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向媒體公開了「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8日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聯合報》。(攝影:林伯東╱大紀元)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6月8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聯合報》社長胡立台、總編輯羅國俊等共同行為人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張清溪除代表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外,同時以個人身份提出刑事告訴。這是台灣法輪功團體第一次在台灣針對特定媒體,控告其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的一起刑事告訴案件。

由於《聯合報》5月11日在該報A10版下方刊登一篇以「敬告台灣法輪功學員」為題的啟事,內容中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為第一人稱,通告解散佛學會,強調若再參與佛學會組織的任何活動,將視為自動放棄修煉資格等。

張清溪表示,這是一則惡意偽造的啟事,李洪志先生已書面聲明,該啟事是冒用他的名義,他從未授權刊登這則啟事,啟事中的內容也非他本意。張清溪將此聲明連同告訴狀遞交台北地檢署,控告《聯合報》社長及總編輯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至於,控告加重誹謗罪部份,張清溪指出,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成立以來,鼓勵社會大眾和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原則,並組織修煉活動,是台灣民眾和學員了解法輪大法在台灣傳播情況的最重要管道。

但是,《聯合報》在顯著版面上冒用李洪志先生的名義,刊登解散佛學會等不實啟事以文字散佈於台灣社會,將使社會大眾和法輪功學員,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產生不信任、負面感受,同時對他身為理事長的人品產生質疑,對他和台灣法輪大法學會造成名譽及信用上的嚴重損害。

因此,張清溪表示,除了提出偽造文書告訴外,他也要求地檢署追究被告及共同行為人加重誹謗罪責。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向台北地檢署遞交的刑事告訴狀(攝影:林伯東╱大紀元)

據了解,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曾於2001年獲《亞洲週刊》選為五十位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之榜首。美國更有數州市為褒獎李洪志先生教導世人遵循「真善忍」法理,並助人獲得健康的身體而訂定「李洪志日」或「法輪大法日」,法輪功在全球所獲之褒獎達1,600項以上。

張清溪表示,法輪功在台灣洪傳始於1995年,但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台灣才廣泛知道法輪功修煉功法,後來傳播就非常快,目前全台各地有953個煉功點及讀書會。

記者並致電《聯合報》了解該報對控告案的說法,但截至發稿前,尚未獲得回應。





法輪大法. http://www.falundafa.org/
正法修煉. http://www.minghui.org/
迫害真相. http://package.minghui.org/zhenxiang_ziliao/ziliao_huibian/fake_repo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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