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薄熙來案庭辯
6月14日在多倫多市中心的安省高等法院內,一樁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在大陸受到酷刑迫害而起訴前遼寧省省長薄熙來的案子進行了法庭辯論。而辯論的議題是,全中華律師協會ACLA是否可以作為被告一方的「法庭干預者」(intervener)進入這個案子。
全中華律師協會的律師盧比(Ruby)認為被告薄熙來選擇不為自己辯護,因此需要有干預者在辯論時,代表被告。他同時承認,全中華律師協會之所以向法庭申請成為本案干預者,是應渥太華中國大使館的要求。
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指出,大陸的全中華律師協會ACLA表面上像獨立的行業協會,但實際是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政府所控制,不僅如此,大陸的全中華律師協會還充當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因此沒有資格干預此案。
法輪功學員律師汗莫朗瓦,「這跟允許一個強姦犯在法庭上交叉詢問被自己強姦過的受害人一樣。」
另一位原告律師麥塔斯說,全世界的獨立司法體系都注意到了全中華律師協會的問題,加拿大法院也不應忽略這個事實。
麥塔斯表示,「全中華律師協會是中國剝奪司法公正的組成部分。他們參與取消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的執照,並恐嚇他們。聯合國、紐約律師協會,國際律師協會,和加拿大上層律師協會都對此表達了關注。」
法官今天沒有當場決定是否准許全中國律師協會作為干預者介入本案。他說還需要一些時間考慮。而在全世界,薄熙來因為迫害法輪功受到起訴的案子有接近二十宗。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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