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韓國高等法院判法輪功難民申請勝訴
韓國高等法院首次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難民申請做出勝訴判決。這在亞洲地區尚屬首例。韓國眾多主流媒體都非常關注高法的這一判決。請看韓國記者從首爾發來的報導。
2月24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勝訴判決,給予現居首爾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原告A某以法輪功難民資格。
A某於2001年來到韓國,從200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從2005年A某提出「法輪功難民申請」之後,經過六年的等待,終於得到高等法院的勝訴判決。
曹永鮮,韓國首位為法輪功難民打贏官司的律師:「我曾感到很困難,是因為難民(一旦回到中國),會有受到政治迫害的可能。那要想證明此人在韓期間所進行的活動,是非常困難的。(像A某的情況)法院對其在韓期間進行與法輪功相關的活動等,會受到來自中共政府的鎮壓這一點表示認同。所以,我覺得能得到這個結果真是萬幸。」
朝鮮日報,首爾新聞等多家韓國主流媒體,當得知法輪功難民申請得到高等法院的勝訴判決後,都對這個亞洲地區的首例判決進行了重點報導。
吳世烈,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中共政府正在鎮壓所有法輪功學員,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實。既然我國法院也認同這一事實,就應該給所有法輪功學員以難民資格。」
現在,韓國各界都在關注著這次勝訴判決,能否打開法輪功難民申請的勝訴之門。
曹永鮮,韓國首位為法輪功難民打贏官司的律師:「因為鎮壓法輪功是從1999年以後一直在持續,所以我認為,應該像給予人道主義庇護的日本一樣,有必要制定賦予他們滯留資格的方案。」
新唐人記者韓國首爾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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